有没有更公证的解决方法?

有没有更公证的解决方法?,第1张

  公公去世剩余两套楼房。06年新房一楼110平米价值30万元,大儿子和婆婆已住;98年旧房七楼70平米价值不到10万,小儿子住;另外公公看病借11万外债,婆婆说让我们还1.5万,其它9.5万由大儿子还。但婆婆所有的日常费用是由两个儿子共同承担的。
  我认为这样分配欠款不合理,我们的房子价值才不到10万,而大哥的房子已经价值30万。所有欠款本应由大哥承担.
   我就是想问一下我和婆婆的做法谁更合理?有没有更公证的解决方法

位律师回复

协商一致,都合理。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有没有更公证的解决方法?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