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给钱感觉是在敲诈,而且错误不在我父亲,我们可以说是正当防卫吗?
我叔叔由于给爷爷打碑问题(我父亲多年前已经给了全部的钱,但是到现在未打,我父亲就又提起要打碑),来我家两次挑衅,我父亲不在家,他就对我姐姐和嫂嫂推扯。我父亲回来后,就不服气。经过他家门口口袋装了石头。果然叔叔和婶婶就出来打我父亲,我父亲还手用石头打破了叔叔的头,我父亲耳朵受轻微的伤。
叔叔的儿子是地方混子,和当地派局所所长是朋友。派局所根本不公证处理。说要法医鉴定,追究刑事责任。现在叔叔和婶婶一直住医院,明天说要耗费一千多元,但是事实可能只是皮外伤。后来派局所所长说处理首先拿一两万过去,负责要负刑事责任。
请问我们现在该如何处理?不处理,他们在医院待久了还是要耗费很多钱。但是给钱感觉是在敲诈。而且错误不在我父亲。我们可以说是正当防卫吗?急切盼望回复。谢谢了。
亲情难得,不论何种理由,何种不开心,协商解决为妥.如非要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钱始终是在你们的手上,不付钱,随他耗去吧,如真的构成轻伤尚不构成重伤,建议协商让步解决,如伤情达到重伤,坚决不赔,直到法院审理时再做决定.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