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怎么办,只要是借条,就是由借而产生的合同关系吗,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呢?
我们05年与一开发商签订购房意向书,并缴纳定金三万元。后发现该楼盘属无证操作,我们要求退定金。开发商无力支付,力荐我们转投其在别处的一楼盘。我们看拿钱无望,只好同意并另签一份意向书,将三万元改作为此楼房的定金。后亦发现此楼房也有问题。经过协商,开发商同意解除意向书,并给我们出具了一张三万元的借条,但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借条出具日期是06年12月20日。
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只要是借条,就是由借而产生的合同关系吗?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呢?谢谢您!
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你可以随时要求开发商返钱,或者给开发商约定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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