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说无法规划,自行倒闭,请问,我们有怎样的权力,我们该怎么办?
租赁经营十年,在经营一年后,由于商场管理不善,80%的商家走了,剩下我们租十年的商场还要收每月100元,如不交,从1000元管理押金扣,一个月500元,两月扣完后,继续从房租里扣,十年扣得可能就只剩八年,这是商场管理者口述的。我不清楚这样做是否合法?商场的大门还开着,水电也有,有商家去找商场管理者问今后怎样规划,管理者说无法规划,自行倒闭。请问,我们有怎样的权力,我们该怎么办?求助!
位律师回复需要看你们的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违约责任这一块又是如何约定。双方应照着合同来办事。如果商场发的扣押行为无依据,可要求其返还扣押的款项,并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只有起诉了。如对答复满意,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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