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报检员资格考试辅导讲义(七十)

2007年报检员资格考试辅导讲义(七十),第1张

2007年报检员资格考试辅导讲义(七十),第2张


第十四节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

1、 范围:烟花爆竹、玩具、煤炭、焦炭、医疗器械、陶瓷产品、冶金轧辊等。实施强制认证,则不实施质量许可制度。

2、 由各直属局主管审查核准,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评审组对质量保证体系现场评审。合格则核发《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书》。

3、 有效期因产品不同而不同;期满前6个月内办理证书的接转手续;

4、被吊销许可证半年后方可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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