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05年到08年公司就不需赔偿年资给我呢,请问这是否全法?
我从2000年4月21日进入一公司工作至今共8年,但今年公司现提出不再跟我签 合同,公司提出赔偿4个半月的工资给我(2004年10月份时公司同我们签定了一份合约(即公司承认我们从2000年4月21日到2004年10月的劳资关系),2005年后公司每年跟我们签定一次劳动合同,是否05年到08年公司就不需赔偿年资给我呢?请问这是否全法?
谢谢帮忙解答
如果是合同到期公司不愿与你续签,则公司只要补偿你半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违法解雇你,则要补偿你8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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