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对我说吴淞的房子是他和我结婚前就有的,我没有份额的,而松江的房子他有一半,他说的对吗?
我知道我丈夫在外面与人同居好久了,但没有当场看到,最近他提出离婚。我们有两处房产,吴淞的是我们结婚后共同买下产权的,松江的是在2004年底买的,目前还有18万的贷款。我丈夫对我说吴淞的房子是他和我结婚前就有的,我没有份额的,而松江的房子他有一半,他说的对吗?
位律师回复如果你们之间没有财产约定的话,那么你丈夫的话就是正确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但是他属于过错方,你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要求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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