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劳动法出来后重签了2007年12月31日到2009年12月31日两年的合同?

新的劳动法出来后重签了2007年12月31日到2009年12月31日两年的合同?,第1张

我是公司做业务的,到目前1年半。新的劳动法出来后重签了2007年12月31日到2009年12月31日两年的合同,是公司委托人力资源跟我们签的。最近,公司先是对我说以我的性格不适合做业务,后来可能补尝的问题,又说我做的有假单,要以违纪将我辞退。

位律师回复

按照你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办事,公司不能无故辞退员工,要注意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如果你确实做了假单,公司按规章制度辞退你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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