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证件至今压在医院,请问,这样的情况我需要赔偿吗?
我在一家医院工作,每次工作24小时小时休息48小时,没有额外的补假和补贴。最近主任要求我们连续工作一天半,休息一天半。我觉得这是在要我们的命。我想辞职。可是我考职称是挂靠在医院报的名,医院与我们签定协议说如果我们考过了就必须在医院服务5年,否则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金。我的证件至今压在医院。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需要赔偿吗?谢谢!
你好:按照你提供的基本事实,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以下咨询意见:这种协议是违法的,你不需要赔偿。以上法律意见,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提供相关详细材料,再与我联系。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四川法泰律师事务所戴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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