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合同执行,新的合同我没有签,不知道可以随时走人吗?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是否可以随时走人!
老的合同是2007年1月分到2007年12月底 在说公司发下来的合同是2008年1月,-2008年12月31日,这分合同2月份才到我门手里。
合同第10条说:本补充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不一致的,按本合同执行。
新的合同我没有签,不知道可以随时走人吗?
因为在拿到后的第3天我给部门经理说了我要辞职。
所以就没签,可公司有说没一个月前通知,不放人!
合同期满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公司给付工资。由于公司1-2月份没有与你签订合同,而你仍在公司工作,故按劳动法规定,可以要求公司双倍给付你这两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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