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的合同未到期,还有2年我可以要求医院给我违约金吗,就是合同未到期的钱,我应该怎么样要求啊?
我于2007年10月被我所在医院,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解聘,我签定的是聘用合同。当地人事部门。裁决给我经济补偿金7个月,(我上班7年),但没有提到合同里的养老保险以及相关的保险,我决定要去法院维护我的权利,是不是要按照合同上规定的给我补交保险啊?医院说聘用的没发交纳?但是我还想知道,由于我的合同未到期。还有2年我可以要求医院给我违约金吗?就是合同未到期的钱,我应该怎么样要求啊?谢谢您的答复十分感谢等待您的回音
位律师回复你可以要求违约金可以要求单位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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