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少大货车可以承担多少责任?
2007年8月28日,在交叉路口一辆摩托车幢到大货车后桥上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大货车正常行使在主道上,该摩托车属于飞驾(此车没有行车证,该人没有驾使证并没带头盔)该车行驶的道路当时属于封闭道路。第一次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大货车无责任,摩托车承担主要责任。摩托车家属不服在交通大队无理闹事,给交通大队的生活带来不便。交通大队上级又第二次下达事故认定书判定大货车为次要责任摩托车为主要责任。当时大货车一方不懂法律没有进行复议并且该方认为在第一次交通事故认定书下达时付了摩托车死方伤葬费8300元,已经承担了次要责任。
在第二次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是以大货车忽视了望判定其为次要责任的,但在事发现场大货车有证人证明大货车没有忽视了望。
摩托车家属又上诉,大货车应承担责任的百分比是多少?
大货车是否可以不再承担责任?
这场官司大货车胜诉的机会是多少?
最少大货车可以承担多少责任?
次要责任在10%至4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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