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某将我们告上法庭:他在″民事起诉状″中认定车辆是我驾驶?
我向我小叔借了摩托车给比我小的堂弟,并让堂弟送我与父亲去某处,我小叔在得知情况后花钱雇了一辆摩托车在我们回来的路上将我们截住。而后我小叔就驾驶自己的摩托车载着我与父亲在回来的另一条路上将一横过马路的范某撞倒,并致使范某与我们一车三人受伤。
此事经交警大队认定:车辆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范某承担次要责任,我父亲没有责任,我没有提及。
范某将我们告上法庭:他在″民事起诉状″中认定车辆是我驾驶,要求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附:
我小叔没有驾驶资格,车辆也是他从别人处买得
驾驶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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