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给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现在我们夫妻离婚,女方要求分得一半,可以吗?
我1998年和父亲2人合伙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上有我和父亲2个人的名字。2005年为了方便,父亲把他的房产转赠给了我,房产证改成了我个人的名字。请问这算是给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现在我们夫妻离婚,女方要求分得一半,可以吗?(我在1992年结的婚)
位律师回复如果办理了过户,一般应该是同时办理了一个赠与公证,如果在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写明赠与你个人的,就是你个人财产,否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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