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强加阻拦,请问她姑姑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我是否有权利通过法律向她提起诉讼?

而强加阻拦,请问她姑姑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我是否有权利通过法律向她提起诉讼?,第1张

我丈夫于2001年因患肝癌去世,之后我因无固定工作,生活上有些困难,我四岁的女儿一直由我丈夫的父母照看。于2004年因他人介绍,我与一日本人结婚后一直居住在日本,但由于一些条件的限制我未能把女儿带在身边,女儿留在国内,现已经10岁由女儿的姑姑教育,我在日本后寄钱回国,每个月都让我的父母通过银行账户支付了对于女儿的抚养费日元1万元,逢每个学期开学学费另加1万日元。如今我想帮女儿办理转学业务留在我父母的身边照看,女儿的姑姑却因我多年没有尽到教育女儿的义务,而强加阻拦请问她姑姑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我是否有权利通过法律向她提起诉讼。谢谢! 

位律师回复

自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出台以来,关于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诉讼是否支持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下简称两金)一直争议不断,笔者意见应支持赔偿两金。理由如下:r《侵权责任法》第四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该法已经明确侵权即便上升到刑事责任,同样应承担侵权责任适用本法。r《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r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r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r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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