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在离婚时要求其赔偿,如果能赔偿请问能赔多少,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征对夫妻之间出现感情不和,提如下几个问题,请各位专家帮帮忙以解我心中疑惑。
1:男女结婚后,女方和他人同居,并且和他人私奔,请问这可以形成离婚的条件了吧?
2:在南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女方在和他人私奔前把男方的钱财带走并将存折等的密码改掉,请问这在离婚的时候财产如何归属?是否能要求其归还?归还的条件有哪些?
3:女方在和他人私奔时,带走了孩子,而且据了解在走的前几天这孩子十和他爸在一起,本来是不想和他妈妈在一起的,最后硬被带走。请问男方能否在离婚时要求要回孩子?
4:征对女方的不贞行为对男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请问:能否在离婚时要求其赔偿?如果能赔偿请问能赔多少?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主张相应的损害赔偿并有权多分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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