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想问,我可不可以就付那自己工作要的培训,那两门不要,行吗》,该怎么办呢?
请问:现在我要解除合同了,但公司说要3000块钱,说3000块钱是合同里写着的培训费是要赔的,因为当时公司给我报了三门考试,1000一门,但当时老板并没有说起这就培训什么的,说什么看我表现好,所以就给我报了三门,还有,那三门中有两门是公司其他业务需要的,我完全是凑个数去考的,所以我想问,我可不可以就付那自己工作要的培训,那两门不要,行吗》?该怎么办呢?
合同中就写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期限解除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计收赔偿金。
很遗憾,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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