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审批
进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审批
一、检疫审批的范围:
1、动物
2、食用性动物产品
3、非食用性动物产品
4、过境动物
5、特许审批
二、实施机关:
审核机构是国家质检总局,受理机构是直属检验检疫局
三、一般检疫审批需提交的资料
要提交的资料不一样,一共有5中情形
(一)动物及其繁殖材料要提交的资料
(二)原毛(包括羽毛)、原皮、生的骨、角、蹄、蚕茧等
(三)动物源性饲料及动物源性饲料添加剂
(四)肉类及水产品
(五)过境动物
四、一般检疫审批的程序(参见教材110)
五、特许检疫审批的程序:
(一)办理特许检疫审批的条件
(二)提交的资料
(三)审批程序
六、检疫审批的有效期
(1)进境活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审批的有效期为3个月。
(2)办理审批后,需更改进境国家和地区、时间、动物或动物产品的种类、数量的,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3)输出国发生重大疫情时,如果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禁止或限制公告,原审批自动失效。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