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哪位律师帮我解答。
本人是开出租车的,在大年30晚与客人发生纠纷,对方有六。七人把我打倒后,我在逃离现场时衣服被他们脱去,衣服装有钱包,和一重要优盘。钱包内有现金两千,地方驾驶证,部队驾驶证各一本及士兵等证件 ,当时他们脱去我衣服后还把衣服带离现场,过后我报案。然后住院至今已十来天,身体上的伤也被法医鉴定为轻伤,
请问我的这件事件能够得到哪些赔偿 ?
我的物品,我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医疗费等 能否向对方索要赔偿》?
或许其他赔偿?请知道的律师给予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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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律师回复
民事赔偿是不成问题的。对方的刑事责任也是应当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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