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司要迁到东莞处,要求我们一起过去,如我们不同意公司安排,我们有否什么补偿费?
我们现在在一家深圳地区公司上班,有的工作己超二年半,有的六个月或以上,而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定合同,现公司要迁到东莞处,要求我们一起过去,如我们不同意公司安排,我们有否什么补偿费,
1。 如一个月通知或代通知金,
2。 经济补偿金或其它补偿。等,但也有聆听说,公司迁徙在广东省以内,又不是辞退我们,只是我们不服从公司调迁是不获任何补偿的,烦请尽快告知,谢谢!
依据相关的规定,公司迁到深圳行政区划之外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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