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屯溪区2008年选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公告

安徽黄山屯溪区2008年选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公告,第1张

安徽黄山屯溪区2008年选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公告,第2张

为进一步加强屯溪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稳步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计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计划生育基层专干3名,计划生育技术专干1名。
二、选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对象为具有屯溪户籍的全日制学历的2006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三)选聘3名计生专干,年龄在2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四)选聘1名技术专干(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的本科毕业生。
三、选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登记。报考人员于9月8日至1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到区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屯溪区滨江西路11号)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参加笔试人员按每人45元收取考试工本费,面试费每人80元。
3、录用比例。各岗位计生专干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小于1:3,报考人员不足则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选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有人员放弃面试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由笔试、面试的考试成绩加权合成,笔试占50 %,面试占50 %。
(三)考核和体检
1、考核: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后1:1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自理。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经区选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经相关会议研究后,由区人事局拟文,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选聘待遇
选聘人员均实行全额事业单位编内聘用,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选聘在计生专干岗位工作的,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在计生专干岗位工作期间享受公务员津补贴。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区人事局会同区人口计生委统一组织实施,区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屯溪区公开选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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