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司选择在年底解约,规避了发放年终奖,请问合同到期员工可以要求年终奖么?
1、我与公司的合同到2007年12.31日到期,但公司在2008年1月2日通知我,事先未有说明,我可否要求补偿?
2、公司一直没有交3险一金,但是这部分钱在各自里面有显示,工资存折和工资条可否作为索赔依据?
3、虽然已经签过正式合同,但是公司员工手里没有,经多次索取,公司总是找理由推脱,如何才能拿到?
4、按照原公司规定,每月发放工资的80%,即4000,另外的20%属于绩效,原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扣留?
5、公司选择在年底解约,规避了发放年终奖,请问合同到期员工可以要求年终奖么?
用人单位应当对你有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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