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这里需要支付其精神损失费吗?
我家狗于07年12月将邻居咬伤,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将其咬伤,这次是第三次,3此咬伤都只是轻微的皮外伤(绿豆大小的一个血块),当时我们借带其去打育苗,育苗的钱和车费都有我方支付。
事后也同意赔偿其合理的损失,当时事主并没提出后来在法院传票中其要求我们赔偿其医疗费和精神损失各5000,在陈述中他说他的腰因为我家的狗的原因扭伤了,但是在这里他只提供体疗发票,并没有医院的病例证明。
我想问如果他们要就赔偿是否要出示一些证明来证明我们家狗咬他时使他腰扭伤我们才赔偿还是只要他有医药发票就能得到赔偿?我们在这里需要支付其精神损失费吗?
1、他们是被你家的狗所咬;
2、赔偿当然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具体数额由伤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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