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本部队处理不合理我应该向哪些部门反映?
我是2007年11月退伍的!但是我退伍期间在医院住院着!但是当时我们领导没有和我联系也没有告诉我退伍的通知!现在我被部队从医院召回已经出院了!可是还在恢复期间!还没有复查!我不知道我现在该怎么办?部队一直让我回家!说是在晚民政局就不让报到!我现在应该回去吗?我如果回去的话可以向部队要求什么?如果我回去脚留下毛病我可以向部队索要赔偿吗?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本部队处理不合理我应该向哪些部门反映?
位律师回复牵涉到部队法律事务,建议您向军队律师或军事法院工作人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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