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综合辅导:出境货物报检的规定(全集)4
出境植物及其产品的报检
一、报检范围
(一)贸易性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商品);
(二)作为展出、援助、交换、赠送等的非贸易性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非商品);
(三)进口国家(或地区)有植物检疫要求的出境植物产品。
二、报检时应提供的单据
(一)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相应贸易单据:合同/销售确认书或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等;
(二)特殊证单:濒危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须出具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或其授权的办事机构签发的允许出境证明文件。输往欧盟、美、加等国家或地区的出境盆景,应提供《出境盆景场/苗木种植场检疫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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