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的放在以后用,请问这样的算不算侵犯我们的权益?
我们现在在本市一所三级医院实习,情况比较复杂,没有基本工资,中夜班也没有钱。
这次带教不让我们新年的国定三天假期连休,让我们把本来的五天假期(算上周六日)减少到23天,剩余的放在以后用。
请问这样的算不算侵犯我们的权益?
学生身份不受劳动法调整,由双方之间约定。
我们现在在本市一所三级医院实习,情况比较复杂,没有基本工资,中夜班也没有钱。
这次带教不让我们新年的国定三天假期连休,让我们把本来的五天假期(算上周六日)减少到23天,剩余的放在以后用。
请问这样的算不算侵犯我们的权益?
学生身份不受劳动法调整,由双方之间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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