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那我是否在元月31日之前视同没有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公司做满了2007年一年,2008年元月6日提出离职申请,31日才正式离职。公司于元月28日发放2007年年终奖,我却没有。我向公司询问,被告诉我已经离职人员没有年终奖,我想询问1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2:我是否有年终奖?公司员工规定有是离职员工的最后工作日为公司确认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3:那我是否在元月31日之前视同没有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位律师回复合同期之内离职,公司会用提前解除合同为由拒绝发放年终奖,如果是合同到期,完全有权利获得这年终奖.具体要看公司有无具体的规章制度,以及你们劳动合同有无关于年终奖的具体规定。如有,按约定或者规章来办。如对答复满意,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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