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组成计说价格总结

2008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组成计说价格总结,第1张

2008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组成计说价格总结,第2张

一、增值税:1、不属于消费税范围的:组成计说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为10%固定的
  2、属于消费税范围的:组成计说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3、进口货物的:组成计说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二、消费税:1、没有同类消费品的:组成计说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委托加工;组成计说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进口卷烟的:组成计说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定额税为0.6元/条,消费税税率为30%。
  4、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没有同类的:组成计说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5、生产批发零售用于馈赠等没有同类的:组成计说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利润率为6%。
  三、关税:
  1、没有保险费的:组成计说价格=货价+运费+(货价+运费)*3%=(货价+运费)*1.03
  2、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的,海关应当按照境外边境口岸价格的1%计算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四、营业税:
  1、不动产赠与他人的没有同类价格的:组成计说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五、车辆购置税
  1、进口的车辆:组成计说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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