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电话跟他说我要走,他也同意我就交了报告,3,如果他还是不肯给我的话,我该怎么办?
在工作期间我向公司提出辞职,没有书面辞职文件,只是电话里说的。是在我走之前三天说的,三天之后我就走了,当月共工作了9天。我没有与公司签订合同,现在与公司结算工资,老板说我当月的底薪提成都没有。
1。我问下我这9天的工资和提成有没有?是不是有了书面辞职文件就有工资?
2。有哪些法律依据可以说明我可以拿到工资?请律师具体说说公司违反了哪些法律;现在老板就是不想给我钱,说我没有提前30天跟他交报告,我的报告是走之前3天交的,当时电话跟他说我要走,他也同意我就交了报告?
3。如果他还是不肯给我的话,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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