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個人原因社保于2008年1月轉入,現公司不給補入職到現在社保,請問合理嗎,我可以申請仲裁嗎?

因個人原因社保于2008年1月轉入,現公司不給補入職到現在社保,請問合理嗎,我可以申請仲裁嗎?,第1张

我於2006年10月進入現公司,因個人原因社保于2008年1月轉入現公司不給補入職到現在社保請問合理嗎?我可以申請仲裁嗎?

位律师回复

如果没有转入社保是因你个人的原因造成的而并不是因工作单位不允许转入的话,单位可以拒绝为你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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