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应该以基本给为基数进行计算的?
各位律师好!
希望能回答我的问题!
现在公司的工资是基本给+考课给+资格给=固定应发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应该是以固定应发为基数来计算?还是应该以基本给为基数进行计算的?
注:合同是以基本给来签的
如果应该按照固定应发为基数的话,那么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手段来捍卫自己!
请指教!
以固定应发数计算,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
各位律师好!
希望能回答我的问题!
现在公司的工资是基本给+考课给+资格给=固定应发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应该是以固定应发为基数来计算?还是应该以基本给为基数进行计算的?
注:合同是以基本给来签的
如果应该按照固定应发为基数的话,那么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手段来捍卫自己!
请指教!
以固定应发数计算,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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