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厂方如不管此事,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这种情况可否寻求法律援助?
我2007 10月下旬进厂第一天因给仓库卸货时,货物砸在左脚大母指上,经医治大母完全指切除,具厂方说年后方可做工伤认定,厂方元月份已上交相关部门,两月后厂方因种种原因要将我辞退,厂方人事一直要求让我先离职,并打印公告出来将我辞退,在无奈情况下,我只有离开此厂,但厂方未给我任何字据。
请问:年后厂方如不管此事,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这种情况可否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单位不给你认定工伤,可以自己去认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认定工伤。你可以在一年内去申请。认定以后可以要求按照认定结果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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