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以后给自己带来麻烦, 我在网上可以投诉吗?
我是大连某企业的员工,我们企业在没有实施新劳动法的时候,(2008年以前)是不和你欠劳动合同的,更别提交任何的保险了。加班没钱,只有告诉以后补假。去年12月得知2008年要实施新劳动法规定了,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前必须和你签定劳动保险合同,(3年)因为上面明明写着如果违约了,必须的扣当月的50%的工资。还有上面好几个条例他又从新用小纸条覆盖上去了,但是原来写的啥不知道。因为由于企业淡季的经营状况不好,现在还给每个员工必须的休假,不休还不行。(休假期间无工资)请问合理吗?
还有我不想光明正大的投诉,怕以后给自己带来麻烦。 我在网上可以投诉吗? 请相关部门进入调查。(我所说的句句属实)。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两种情况(专项培训、保密事项)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有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放假应该给最低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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