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哪些所谓的领导们怎么就没有一点点反思呢,在这样下去,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呢?
我前天询问了律师一个问题,他回答我们的是″在同一单位里,同岗位应该得到同样的报酬″。而在我们单位领导就是不顾劳动法如何如何的规定,他们不考虑自已已经违返了法律。2008年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新的劳动法也出台了一个月了,然而哪些所谓的领导们怎么就没有一点点反思呢?在这样下去,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呢?
位律师回复如果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嫌疑,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如对答复满意,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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