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毕业应聘来东方公司综合物化探事业部工作。单位说半年内签合同,可工作六年,至今被当作临时用工,什么保险都没有,而且待遇极低不到同单位同样工作人员的三分之一,去年劳动法颁布之前单位给签了劳动派遣合同,签合同后我受里也没给一份,待遇也不见落实。找单位领导谈签固定期限合同,领导干脆的说不可能。律师建议我收集证据,进行劳动仲裁。如何收集证据,怎样进行劳动仲裁?谢谢
位律师回复
第
一,你把与公司之间的有关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表、工作服、工作证等;第
二,已经离开你单位的或未离开的同事能否给你作证;然后,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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