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取得同意方能进行,我认为甲方应赔偿我方的房屋装修费,房屋转让费.请问:我们的要求合法吗?

并取得同意方能进行,我认为甲方应赔偿我方的房屋装修费,房屋转让费.请问:我们的要求合法吗?,第1张

我是<承租方>与2007年10月18号,与甲方<出租方>签订了房屋出租合同,暂定期半年。我方是与2008年4月3号通知甲方<出租方>续签合同<交房租>,甲方没有回答。现合同未到期, 甲方<出租方>未经过我方<乙方>同意就把房屋转租给他人,并与2008年4月10号通知我们,强制性要我们搬走。
房屋合同明显写到:
1:租赁期限:从2007年10月18号到2008年4月19号止,暂定半年。合同到期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或不再续租,均需提前一月通知甲方。
2:在租赁期间,如甲方<出租方>在合同规定时期内,要提前将房屋收回或转租他人,必须提前一月给乙方提出,并取得同意方能进行
我认为甲方应赔偿我方的房屋装修费房屋转让费.请问:我们的要求合法吗?

位律师回复

合同的约定对你不利,但装修费应该适当补偿。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并取得同意方能进行,我认为甲方应赔偿我方的房屋装修费,房屋转让费.请问:我们的要求合法吗?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