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就这么拖着,给我们的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我想请问能否走法律程序,怎么走?
您好,我是津南区葛沽镇的居民,是前年小高庄的拆迁居民,于去年四五月份分到大滩新居,可是今年还没有出正月楼下就漏水了,经过房子城建单位和城建局的仔细鉴定,是房屋在城建的时候没有埋好自来水管道造成的漏水,于是双方达成一致砸坏我们几块瓷砖给我们配几块,可事情都过去一个半月了,楼下的漏水问题是解决了,可我们的事情没有解决,拿来几块瓷砖和我家的瓷砖相差甚远,一直就这么拖着,给我们的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我想请问能否走法律程序?怎么走?
位律师回复你好,可以那着协议起诉,要求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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