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把服务器转为自用,我的付款方式是网上转帐的,交易记录还在,请问下我能不能去公安局告他?
我是网上搞游戏的。他是个中间人。原本说好2900租用3台服务器。一台服务器时间使用期为一个月的。分3次付款。第一次付款(2008年4月10号):1300元。第二次付款(2008年4月11号):800元。第三次付款(2008年4月12号):800元。 钱付清后的第2天也就是2008年4月14号。他就把服务器转为自用。我的付款方式是网上转帐的。交易记录还在。请问下我能不能去公安局告他。案子能不能成立。
位律师回复对方没有违约行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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