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怎样才能拿到这7年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赔偿金?
我是一名保安,在某企业工作了7年。在7年里公司没有要求签订任何合同。
在07年12月底,公司要求我们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是2001年1月到2007年11月、另一份是2007年12月到2009年12月。
但在08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时,我的同事拿到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赔偿金。但是公司要求他们签订了一份于公司不再有任何关系的合同。也就没有在单位上班了。
可我现在还在单位工作就没有拿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的补助。
注:我既想在单位上班又想拿到我应该得的血汗钱。请问向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怎样才能拿到这7年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赔偿金?
1、部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赔偿金已过诉讼时效;
2、未过时效的,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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