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到4月底来拿3月份工资,然后5月底来拿4月份工资,”请问:这属于合法行为吗?
我4月10号提出辞职书面申请,4月12日厂有关负责人对我说:“经过我们的商量。你可以3天内离开厂。”我问:“那工资怎么算?”回答:“到4月底来拿3月份工资,然后5月底来拿4月份工资。”
请问:这属于合法行为吗?
不合法,应该结清。
我4月10号提出辞职书面申请,4月12日厂有关负责人对我说:“经过我们的商量。你可以3天内离开厂。”我问:“那工资怎么算?”回答:“到4月底来拿3月份工资,然后5月底来拿4月份工资。”
请问:这属于合法行为吗?
不合法,应该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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