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来没有负担儿子任何费用,他是否要承担儿子在读大学的费用?
由于老公是明显的过错方,他现已在单位跟她公开的姘居在一起,我也无法告他是重婚罪。在这样的情况下,财产判决我是否有利。
儿子现已有20岁了,就读大学。我现已是内退在家,工资只有700元,而他工资有1000多元,而且他在打第二份职业(2000)多元,半年来没有负担儿子任何费用。他是否要承担儿子在读大学的费用?
由于上次起诉离婚是我,在他母亲以及他的家人的劝说下,为了我儿子的将来,我不得已拆诉。原以为他要改掉恶习,谁知他更加的过份,我这次离婚要等半年才能离。会
这次单位体制改革,刚拿了卖断工龄钱,儿子找他要,他也不给。请问这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只有你能证明对方有过错,才可以要求对方部分或少分财产。而小孩大学教育费,从法律上来说,父母没有法定支付的义务,所以你要求对方支付,需要对方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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