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晚上都没有地方休息,寝室我们交纳了相应的费用,如果他不让我们回寝室休息,是否触犯了法律呢?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
我是一名学生,在一个准军事化管理学校上学。昨天学校突然有了新规定。“每周四上报本双修日是否回家。如果上报回家,在周五中午至周日下午三点不得出现在学校。如果不回家,必须在学校内不得擅自离开学校。每天给两次假,一次两个小时。”
对于法律我不是很懂,我感觉校方侵犯了我人身自由。如果双修日学校上课的话。我们离开属于逃课,双修日学校没有任何活动,只让我们傻傻的在寝室睡觉。我们请假两个小时后如果不回去门卫就不让进,我们晚上都没有地方休息。寝室我们交纳了相应的费用。如果他不让我们回寝室休息,是否触犯了法律呢?麻烦刘律师给予解答,感激不尽!
苦恼中的学生
侵犯了你休息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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