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劳动仲裁以我超期为由,说只能给我最近两个月的加班费,是否正确?

现在劳动仲裁以我超期为由,说只能给我最近两个月的加班费,是否正确?,第1张

你好!
今年2月份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从2005年11月至今一直实行单休,现在我索要没实行双休的加班费,单位应给支付加班费的时间段是什么?现在劳动仲裁以我超期为由说只能给我最近两个月的加班费是否正确

位律师回复

确实存在时效问题,但按照2008年5月1日即将实施的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就不存在时效问题,该法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1年,改变了现在的60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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