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中风躺在床上的妈妈,我现在想有份安定的工作来医治她,你们可以给我好的意见吗?
尊敬的律师们;事情是这样的,我2008年一月三十日进了宾馆做保安,签了三年的合同,从今年一月三十日到2011年一月三十日,今天我去找经理提意见,1;本人上了班了,过年法定日加三天班,公司只给我补休三天,2;我们签合同时是写确定其标准工时制度,但我们一个只能星期休息一天,2;他们没有给我买养老保险! 我要他们给予购买保险和支付之前的加班费,他们说按公司规定不给,而且下午就以;该同志试用期期间未达到宾馆该工作岗位的要求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该什么办,我可以说我没有做过错事的,我只是想要回自己所得而,我还有中风躺在床上的妈妈,我现在想有份安定的工作来医治她,你们可以给我好的意见吗?谢谢你,祝你们幸福,在给等候你们的回答!
位律师回复你准备再找工作吧,不过你可以要求宾馆补发你的加班费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