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母亲再现处置房产更为安全呢?

然后母亲再现处置房产更为安全呢?,第1张

律师:您好,父亲有两个儿子,我是他的二儿子。我父亲有一套住房是单位的公有住房,父亲在1980年就去世了。父亲去世时还是公房。在2000年房改母亲以父亲的工龄优惠买断了房子,(全部购房款是我交的)单位并给母亲办理了房产证。现在母亲想把房子过户在我的名下。公证处说可以办理赠与公证,然后过户。 
我想问1、这样过户这有风险吗?也就是说能确定是母亲的个人财产吗? 
      2、还是留遗嘱,以后继承更为稳妥呢? 
      3、是不是有必要经法院确权房屋的归属,然后母亲再现处置房产更为安全呢 

位律师回复

用赠与公证没什么风险,程序也简便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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