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几年之后仍然会员单位工作,那我在外地的保险是否可以和原来的并在一起,按原有的比例对待呢?

如果几年之后仍然会员单位工作,那我在外地的保险是否可以和原来的并在一起,按原有的比例对待呢?,第1张

我于2007年年初经考试进入银行系统工作,为正式长期工,但合同却是一年一签,由于对工作环境的适应,觉得不太合适长期在此工作岗位上,虽然经领导协商之后有调动工作的意向,但觉得自身能力有限,很想办理停薪留职,出外地打工,但是查询一些停薪留职的内容之后,觉得不是很明白,
1。我递交申请之后,对于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不享受可以理解,但是仍然需要一定的滞纳金,就不是很理解,五险一金如果我去外地长期工作之后,是否可以不在远单位缴纳,而在当地工作单位继续缴纳,以便重复缴纳使自己无力承担。
2。在我需要原单位出示证明或者调用档案,是否可以调动。
3。我想办理的时间长一些,以便在外地很好的适应,时间问题是否可以和原单位商量。
4。如果在外地发展的很好,不打算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是否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申请呢?
5。我以前所缴纳的五险一金是否可以离职之后退还,如果几年之后仍然会员单位工作那我在外地的保险是否可以和原来的并在一起按原有的比例对待呢

位律师回复

1、目前原则上在原单位缴纳;2、可以调动;3、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申请;4、在外地的保险可以和原来的并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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