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屡行协议,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您好!
我的一位朋友发生了车祸。在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为完全无责任方。现在正在医院治疗。
在放行肇事汽车时,交警队要求双方协商并填写协议书。由于一时疏忽,将医院要求家属外购药品没有写入协议。肇事车主以协议为由,拒绝支付。双方为此发生争斗。(用拳头相互打架)。对方以头痛为由住院。在住院的第一天和第二天,我们在医院没找到人。打电话询问时。他说他没有啥事,在外面。到医生那里了解。得知,CT检查没有啥。当晚挂完吊针后就离开了。医生让办出院手续。他不出院。现在以住院为由,不向医院交费,也不屡行协议。
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如果对方没有受到伤害,你们对其所谓医疗费则不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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