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提供什么回证?
律师们:你好!
我聘请的一位司机,从2006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13日,因3月13日开会时,提出工作时间做出调整,其本人不同意,当场走掉。
我公司上班时间早上9:00到下午4:30分。从合同生效起,口头约定,因司机是个比较特殊的岗位,故8:30到我住处开车接我上班,4:30分下班后送我回家。并不算是加班,平时司机有事请假呢也就不扣工资。
现在此司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说我克扣其加班费。
我们应该提供什么回证!
谢谢!
单位要证明不存在加班.请求虽然单一,但涉及问题很多,建议委托律师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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