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问公司讨回8小时以外工作的补偿金,还有8小时以外的工作时间是不是属于加班?
本人在该公司工作7年多,可该公司却没与我签合同,报酬是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给的,工作时间不是法定的8小时,而是19小时。没有休息天和国定节假日。
请问如果我现在不想在该公司工作了,能否问公司讨回8小时以外工作的补偿金。
还有8小时以外的工作时间是不是属于加班?(包括休息日和国定节假日)。
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费。平时加班支付150%,周末加班未调休的支付200%,法定假日支付300%日工资,同时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另外要想获得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建议在律师指导下操作,不要冒然辞职,辞职是没有补偿的.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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