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先跟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去劳动局进行鉴定后才能去人才给上保险,我们公司这样操作合理吗?
对于2008年新的劳动法我有个问题:
我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了(因为公司规定满1年才给上保险),公司刚在本月给上了保险,但是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据我所知,单位要先跟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去劳动局进行鉴定后才能去人才给上保险,我们公司这样操作合理吗?
你有权要求公司补缴以前的保险。并要求赔偿。
对于2008年新的劳动法我有个问题:
我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了(因为公司规定满1年才给上保险),公司刚在本月给上了保险,但是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据我所知,单位要先跟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去劳动局进行鉴定后才能去人才给上保险,我们公司这样操作合理吗?
你有权要求公司补缴以前的保险。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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